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一定要换发成广东省的吗?
省外来深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外合法合规取得的省外职称(特指非广东省各级职称管理部门核准的职称),我市仍予以直接认可,可在我市直接办理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职员招聘、人才引进等业务,无需换发为我省职称证书。
想将省外职称证书换发为广东省证书,一定要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吗?
结合我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原省外(中央单位)职称确认收尾工作开展至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1日起,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原职称申请换发我省职称证书的,需经重新评审,重新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或备案,发放我省职称证书。重新评审工作纳入到我市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中,与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深圳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省外(中央单位)职称确认业务自2020年11月1日零时起不再受理新业务,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及时登录深圳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并于10月31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7号、10-11号综合窗口(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
自11月1日零时起,个人和单位在系统中未提交到受理岗的省外(中央单位)职称确认业务将不能继续提交上报,已提交系统申请但未提交纸质材料的将不再受理;已受理的业务,业务部门将按业务规范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退回的业务,申请人可按审核意见修改补充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超时未提交的业务将统一做办结处理。
咨询电话:88123460
专业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业务将于2020年10月31日截止?
深圳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停止新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须及时登录深圳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系统停止新申报后,个人和单位未提交到受理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业务将不能继续提交上报,已提交到受理岗的业务,业务部门将按现行业务规范进行受理审核。对于受理审核退回的业务,申请人需按审核意见修改补充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超时未提交的业务将统一作办结处理。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8812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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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3332005
✔坪山区:85209249、85222386
✔光明区:8821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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