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大招〔2021〕6号
关于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2021年秋季
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开放大学,各省直分校,学习支持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国家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新增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招函〔2021〕7号)要求,现将广东开放大学体系2021年秋季招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开设专业
(一)本科(专科起点)专业14个
金融学、法学、社会工作、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校管理方向)、行政管理
(二)专科专业23个
法律事务、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商务交际方向)、汉语言文学、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网页设计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子商务、公共事务管理(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室内艺术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酒店管理
(三)“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科专业3个
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科专业1个
行政管理(乡村管理方向)
以上所有专业以国家开放大学批复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新增学习中心申报
1.拟新增的学习中心须具备相应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等,同时须符合正国家开放大学正式考点设置的原则和条件。符合正式考点设置要求的拟新增学习中心的审批和备案,按照《关于开展招生管理改革的通知》(国开招〔2017〕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不符合正式考点要求的拟新增学习中心,一律不予备案或审批。
2.被撤销的学习中心,办学条件和相关工作状况有明显改善的,从撤销之日起一年以后,可以按照新增学习中心相关要求申请恢复。申请恢复的学习中心除规定的申报材料外,还需一并提交纸质恢复申请和整改报告。
3. 提交资料包括《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表》(单独打印盖章)、拟新增学习中心单位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各类教学设施实物相片及校园环境相片、实地考察报告等,一式五份。
4.不得违规跨区域在其他市、县招生范围内设立学习中心,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二)专业申报
1.学习中心在分部开设的招生专业内新增招生专业,每季新增本科、专科专业均不超过3个。新增专业由分部审批,统一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备案。
2.新增本科专业,原则上须开办相关专科专业两年以上,专业办学条件、师资条件良好,各项教学评估合格,没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3.新增专业须提交纸质申请报告,一式五份。同时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下称招生管理系统)填报招生专业的基本信息及师资情况。
(三)计划申报
1.各学习中心要做好生源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和办学能力等,慎重编制招生计划。
2.各学习中心通过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各本、专科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分部的招生计划上报国开审批后,将通过招生管理系统下达各单位。
3.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将继续严格监控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各学习中心需严格执行计划。
4.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生办学。
三、填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以各市、县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为单位,系统填报与书面报送相结合。
(二)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网址为:
http://zhaosheng.ouchn.cn/Admin/Login.aspx
(三)2021年秋季招生申报工作截至2021年6月1日。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盖章后邮寄到广东开放大学招生与合作处。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开放大学招生与合作处
联系人:黄灿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1-105室
邮政编码:510091
电话:020-83585657
邮箱:6678767@qq.com
(二)广东开放大学国开业务部(考点申报)
联系人:王文珠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1-207室
邮政编码:510091
电话:020-83573805
邮箱: 525107829@qq.com
(三)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技术服务
联系人:杨智勇
联系电话:010-57519670
邮箱: yangzhiyong@ouchn.edu.cn
附件:1. 关于国家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新增学习中心、
新增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学习中心申报表
3.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请表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通过广东开放大学体系OA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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