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以及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贸院教〔2021〕6号)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等流程,拟推荐《“三管并举、四方融合”现代涉农人才协同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等9个项目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共5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校有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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